使用OMP设置回邮单渠道

1.操作场景

定义:在系统原有正向发货流程的基础上,增加逆向物流(退货)的处理能力。
作用:
  1. 满足平台合规:专为对接 德国 OTTO 平台设计,满足其在标记发货时必须同步回传“正向物流跟踪号”与“逆向退货跟踪号(回邮单号)”的强制要求。
  2. 提升履约效率:开启后,系统在下单时会自动走两遍打单流程(正向+逆向),生成双面单,无需人工手动干预,实现自动化标发闭环。

2.操作指引

2.1 物流渠道配置(核心步骤)

回邮单功能的生效依赖于物流渠道的绑定关系。您需要先准备好两个已启用的物流渠道(一个用于发货,一个用于退货),然后将它们关联起来。操作路径:进入 OMP - 物流管理 - 物流渠道。

(1)配置入口

在物流渠道列表中,找到您用于正向发货的渠道(例如:Deutsche Post DHL 的 DHL Paket),点击 物流渠道名称。注意:该配置项目前仅针对官方物流(Deutsche Post DHL)开放。

(2)绑定回邮退件渠道

在渠道编辑页面的“基础信息”中,找到 【回邮退件渠道】 配置项。
  • 配置方式:点击下拉框,选择该租户下已授权的、用于退货的物流渠道(例如:DHL Retoure)。
  • 默认值:默认为空(即不启用回邮功能)。
校验规则(非常重要):
1. 渠道类型限制:
  • 被选为“回邮退件渠道”的物流渠道,必须是已启用状态。
  • 不支持绑定以下类型的渠道:按箱预报渠道、自定义物流商渠道、无需物流服务渠道、支持客户上传面单的渠道。
2. 预报方式限制:
  • 当前正向渠道的预报方式必须为 “整单预报”。若为“按箱预报”,该配置项将置灰不可选。
3. 渠道组一致性:
  • 如果该渠道属于某个“渠道组”,则该组内的所有渠道必须统一配置:要么都开启回邮功能,要么都不开启。若组内渠道配置不一致,保存时会报错提示。

2.2 OMS下单与使用

配置完成后,OMS 端的操作流程将自动适配,无需改变原有习惯。

(1)下单流程

操作路径:OMS - 仓储服务 - 一件代发出库 - 获取面单。
  1. 双重打单:当订单使用了已开启回邮功能的渠道时,系统会先获取正向面单,成功后自动继续获取回邮面单。
  2. 状态流转:
  • 获取正向面单中 -> 订单状态:获取中。
  • 正向成功,获取回邮面单中 -> 订单状态:获取中(此时正向单号已回填)。
  • 全部成功 -> 订单状态:待提交(或仓库处理中)。

(2)面单查看

  • 查看路径:OMS 订单详情页 - 物流包裹 栏目。
  • 新增字段:页面将展示 【回邮单号】 和 【回邮面单】 文件(需仓库国家包含德国)。

(3)异常处理

Q:如果订单卡在“异常”状态怎么办?
A:点击异常原因查看弹窗。
  • 弹窗底部会新增 【异常渠道】 字段。
  • 若显示“正向渠道”,说明发货面单没打出来;若显示“回邮退件渠道”,说明正向面单好了,但退货面单报错了。
  • 处理:根据报错修改订单信息后,点击“重新提交”,系统会自动续传。

2.3 订单取消与转草稿

  • 取消订单:在 OMS 取消订单时,系统会自动向物流商发起两次取消请求(取消正向面单 + 取消回邮面单)。
  • 转为草稿:若订单已获取面单,点击“转为草稿”时会弹出二次确认提醒。提示文案:“该订单已开启回邮退件渠道,将自动取消该订单已经获取到的面单,确认转草稿吗?”确认后,系统自动调用取消接口并重置订单状态。

3.补充说明

(1)回邮面单的地址逻辑

系统在申请回邮面单时,会自动调换收发件人信息:
  • 回邮单的发件人 = 原订单的收件人(买家地址)。
  • 回邮单的收件人 = 原订单的发件人(仓库/卖家地址)。
注意:如果订单的仓库/客户配置与回邮渠道的下单规则有冲突(例如回邮渠道不支持该仓库地址),订单会直接报错进入异常。

(2)OPENAPI 支持(代理仓场景)

  • 外部推单:支持通过 OpenAPI 创建出库单时传入 return_tracking_no(回邮单号)和面单文件。
  • 代理仓同步:若主仓渠道开启了回邮功能,代理仓通过接口查询订单时,主仓会自动同步 回邮单号 和 回邮面单 给代理仓系统。
注意:仅针对领星对领星的场景支持获取主仓的回邮单号。

4.常见问题

Q1:为什么我在编辑物流渠道时,【回邮退件渠道】下拉框里找不到我要的渠道?
答案:请检查:
  1. 该渠道是否已启用?停用的渠道不可选。
  2. 该渠道是否是“按箱预报”或“自定义物流”?这类渠道不支持作为回邮渠道。
Q2:开启了回邮功能,物流费怎么算?会收两份钱吗?
答案:
  1. 物流商侧:通常回邮面单只有在买家真正退货(扫描上网)后才会产生运费,仅打印不使用一般不收费(具体以物流商合同为准)。
  2. 系统侧:目前系统仅计算正向发货的预估物流费。如果您需要向客户预收回邮手续费,建议在【OMP - 应收报价 - 操作费】中配置一笔固定费用。
Q3:订单获取面单时,正向成功了,但回邮失败了,这时候订单算成功吗?
答案:不算。订单会流入 “异常” 状态。您需要处理回邮失败的报错(例如地址校验不通过),然后重新提交。
Q4:我想修改正向渠道的“预报方式”为按箱预报,为什么系统提示报错?
答案:如果该渠道已经绑定了回邮渠道,或者该渠道本身被其他渠道选为了回邮渠道,是不允许修改为按箱预报的。您需要先解除绑定关系(清空回邮渠道配置)后才能修改。
Q5:OTTO 平台标发时,如果不传回邮单号会怎样?
答案:OTTO 平台强制要求标发时回传 ReturnTrackingNumber。如果缺失该字段,平台可能会拒绝发货请求,导致标发失败,影响店铺履约考核。
2026-01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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