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设置预警规则
在OMP-系统设置-预警设置-添加规则中新增【系统提示】的预警方式,当单据满足【系统提示】中配置的推送条件时,会在预警消息模块进行消息推送。

二、推送预警消息
1、在OMP系统设置中新增【预警消息】菜单,系统页面右上角新增【预警中心】入口,单据每次超时都被视为一条预警消息,近三天的预警消息会展示在预警中心里面,所有预警消息可以在【预警消息】列表中查看。
2、预警消息默认状态为【待处理】,支持手动标注为【已处理】,并支持添加处理备注。

注:WMS端没有在左边菜单栏展示【预警消息】菜单,只能通过【消息中心-查看全部】进入预警消息列表。
常见问题
Q1:同一超时节点,可以设置多个提醒时间吗?
A1:可以,例如创建规则1并设置一件代发出库单出库后【24】小时内未揽收(视为超时),创建规则2并设置一件代发出库单出库后【48】小时内未揽收(视为超时),则单据会在超时24小时时推送一条提醒,超时48小时时推送一条提醒。
Q2:超时提醒时效是多久?
A2:一小时内提醒,例如上午10点一件代发出库单包裹提取超时,这条超时预警消息最晚会在上午11点推送在系统中。
Q3:若超时单据未处理,会一直发送预警消息吗?
Q3:不会,相同的超时信息只会推送一次,例如上午10点推送了一件代发出库单包裹提取超时预警,11点单据仍是超时状态,则不会再次推送消息。